项春兰瞧自家闺女,自然是哪哪都满意,边往江絮挎包里塞水煮鸡蛋边叮嘱:“这鸡蛋你回头路上饿了吃,妈给你的钱票都收好了吧,到了公社就买点自己吃的用的,可别舍不得花钱。”
江絮笑着点头:“妈,你放心吧,我铁定把钱票都花光了才回来,不然巴巴地骑车这么老远过去,多亏得慌呀。”
项春兰马上说:“可不是,那么远的路骑着也是挺累的,要不是农忙,合该让你哥骑车载着你去。”
闺女骑车累,儿子力气大,让儿子骑车载着闺女去,没毛病。
江絮失笑:“妈,你真好。”
对不住哥哥们了,她就喜欢这种被偏爱的感觉。
母女俩在门口说话,隔壁田大妈探头探脑地偷听,时不时还得翻个白眼。
田大妈是真搞不懂项春兰,这人就跟被鬼迷了心似的,真是满心满眼的都是闺女。
听听她说的,什么怕江絮舍不得花钱,也不瞧瞧这满大队的,还有比江絮更能花钱的吗,江絮可真是吃要好,穿要好,就连去公社上个学,都要磨着家里给买了自行车,这可是自行车,全大队也就大队长家还有一辆!
还有什么让儿子骑车载闺女去,哎呦喂,去公社才多少路,谁不是两条腿走着去的,江絮都有自行车了,骑着过去才多少功夫,就这还累?再说,大老爷们有力气也不是这么使的,有这力气,多挣点工分不好吗?
“可真是老天没眼了,像我这么好的人,没儿子还没自行车,就项春兰这样的,竟是什么都有。”田大妈日常嘀嘀咕咕,盯着江絮的自行车,满脸的羡慕嫉妒恨。
江絮母女俩倒是都没在意,隔壁成天神神叨叨的,她们都习惯了。江絮骑上车迅速地走了,项春兰也匆匆忙忙地回家。
秋日清晨,空气清新凉爽,非常的舒服。
江絮踩着脚踏,很快地穿过屋宇间的村道,到了村口。没到上工时间,地里没看见人,只有黄澄澄的稻谷低垂脑袋在秋风中轻轻摇曳。不过江絮很快听见身后有人喊她,她拧了下刹车,扭头一看,不禁蹙了蹙眉。
江月快走几步到江絮面前:“小絮,你这是要去公社啊?”
江絮扶着自行车,淡淡反问:“嗯,有事?”
江月觉得江絮的态度有点奇怪,她们是堂姐妹,平时关系不说多好吧,总归还过得去的。而且江月是知道的,江絮这人吃软不吃硬,所以相处时她一贯都是态度很好的,也因此,时不时地还能在江絮这里沾点便宜。
但今天江絮的态度明显带了几分疏离,江月甚至有种对方很厌恶自己的错觉。
这么想着,江月仔细打量江絮两眼,又觉得可能是自己想多了。
江絮不是一向都这样么,不爱跟人主动打招呼,总是一副爱答不理的样子。就因为这,村里那些讲究辈分的,背后不知多不喜呢,倒是便宜了她,得了不少厌恶值。
江月带着几分隐秘的得意,脸上表情却温和亲热:“我这不是要去县里,小絮你捎我一程到公社吧,我来骑车载你。”
想让江絮骑车载人当然是不可能的,但自己载她过去,依着江絮的性格,铁定是巴不得少骑一段路的。
江月心下笃定,上前就想接过自行车龙头,江絮手上一别,还是那副淡淡的样子:“我喜欢自己骑车。”
“我这细胳膊细腿的,也没力气载你。”说完一踩脚踏,就骑着车走了。
江月怔愣了下,难以置信地看着江絮远去的背影,江絮什么时候这么不好忽悠了,而且瞧她的样子,好像真是不太待见自己。
可是,为什么?
“小月,这一大早的,你是去上工还是要出门啊?”刘杏花,嗯,就是江小志他妈,碎嘴媳妇刘杏花,她挎着篮子经过,瞧见江月呆呆站在那儿,脸上表情还有些阴沉,不禁好奇问。
江月回过神:“杏花嫂子。”
她眼神闪了闪,低了低眉,语气带着几分委屈:“我想去县里,刚巧碰见江絮也去公社,本来想让她骑车捎我一程的,哪知道她说不行,说喜欢自己骑,也不想带我。”
顿了下,又说:“其020503实公社也不远,我自己走去也没什么,不过大家都是亲戚,她这么冷漠真是怪叫人难受的。”
大家都是亲戚嘛,这话铁定能引起刘杏花的感同身受,进而对江絮产生不满。
依着刘杏花的性子,这事估计很快就会在大队传开了,恨人有笑人无嘛,大家都没有自行车,只有江絮有,想也知道多招人恨了。
然而让江月没想到的是,刘杏花听完却说:“小月,虽说亲戚之间是该互相帮忙,可你也不瞧瞧,那可是自行车,这么金贵的东西,多个人多份重量的,换了谁也得心疼呀。你也说了,公社其实不远的,赶紧走去吧,早去早回哈。”
刘杏花深深地觉得,江月这孩子是不错,就是不太懂人情世故。
那可是自行车,再是亲戚,也不好随便开口的。
江絮是大气,可人家也不是傻的呀。
江月:“……”
*
江絮骑着自行车,这时候的路别说水泥了,沥青路都很少,坑坑洼洼的,所以骑车也是很颠簸的,不过江絮倒是兴致勃勃的,毕竟她已经很多年没有骑过自行车了。
所以说,江月说什么骑车载她的鬼话,她才不会搭理。
何况她也不是之前那个一无所知的江絮了。
上辈子她家遭难的时候,江月却正是春风得意的时候,丈夫一路高升,她也随军进了部队工厂,并且很快进入了工厂的领导层,后面更是以此为基础,展开了自己的商业版图。
那时候江月是有能力帮助他们的,江柳甚至曾跑到军区找过江月,想要借点钱渡过难关,哪知道连军营的门都没能进去,江月根本就不见他。
上辈子江絮只觉世态炎凉,但其实也能接受。毕竟哪怕江月从小到大受了她家不知多少帮衬,哪怕她大哥二哥待这个堂妹跟亲妹妹似的,但人家确实也没有帮忙的义务。
甚至身边的人都埋怨她太作害了一家人,甚至最后家破人亡的时候,江絮也以为一切都是她自作自受的报应。
直到她重生。
重生之后,她不只拥有了蚂蚁空间,她还获得了一些其他的信息。
比如,她生活的这个世界其实是一本名为七零年代娇软美人的书,书的女主就是江月,而她只不过是衬托女主存在的对照组、炮灰女配。
再比如,作为女主,江月拥有一种叫亲和力的天赋技能,这个技能使她轻易获得旁人好感,并且拥有无比的好运。而这个天赋技能虽说厉害,却需要别人的厌恶值来供养,也就是说江月需要绑定一个人,这个人越被人讨厌,江月的亲和力越强,这个人越倒霉,江月的运气也越好。
而这个被绑定的人,就是她。
难怪上辈子江月每次遇上什么沟沟坎坎,总能化险为夷、因祸得福,倒是她家,原本红红火火的日子,却是越过越差,就跟遭了什么诅咒似的。
江絮也是知道了这一切后才明白,不是他们遭了诅咒,而是他们的身边有一头死死盯着他们、随时会扑上来喝血吃肉的白眼狼。
换了从前,江絮可能第一时间就得冲到江月面前,狠狠给江月几个大逼斗,不过毕竟多活了一辈子,倒是不会像从前那么冲动了。
她又没有证据,什么女主什么天赋技能的,说出去别说没人信了,没准还得给她扣个宣扬“四旧”的罪名。
何况,既然是女主,除了那个所谓的亲和力天赋技能,应该还有女主光环之类的吧,她就这么正面跟人家刚,那真是脑子进水了。
更何况,江月重要吗,报仇重要吗,这些再重要都没有自己一家人好好地生活重要。
上辈子家破人亡的惨痛江絮不想再经历一次了。
大概是有了上辈子的人生经验,重生以后江絮非常的冷静理智,她很明白,自己的首要目标就是带着一家人过好日子,安安稳稳地躲过接下去的天灾人祸,对付江月,那都是其次的。
很快地,江絮就把遇见江月的事抛诸脑后了。
她骑着自行车来到了公社,直接就冲到了国营饭店:“你好,我要二十个大肉包!”
过惯了丰衣足食的生活,乍猛猛地回到缺衣少食连肉都吃不少一口的年代,可真是太难熬了,她要吃肉,吃肉,吃肉!
“江絮?”
一个惊讶到有些难以置信的声音在旁边响起。
江絮扭头瞥了眼,就见旁边木桌上坐着的一对男女,都正表情复杂地看着她。
江絮眯了眯眼,反应了几秒,才想起来眼前这有点面熟的两个人是谁,于是居高临下道:“谁啊你们?”
可真是冤家路窄了,这对男女正是朱奋民和张美莲。
冤家路窄
第9章
冤家路窄
其实在江絮来说,她已经几十年没见过这俩人了,属于不想一想,还真想不起来对方是谁的那种。
但在朱奋民和张美莲看来,他们不久前还一起在公社罐头厂考试呢,只不过江絮运气不好,考试的时候中暑昏倒考砸了,反倒他俩平时成绩没江絮好的,却都考上了。
招工录取名单一出来,朱奋民就向张美莲表达了好感,俩人迅速地处上了对象,甚至很快地开始谈婚论嫁。要知道这年头能当上工人那可都是祖坟冒青烟的,他们既然都成了光荣的工人,那么结合在一起,就能把这个优势更加扩大了。
跟朱奋民处上对象后,张美莲是很有些沾沾自喜的。
她可是一直都把江絮当作“假想敌”的,偏偏对方长得比她好,成绩也比她好,而且,就算江絮一副狗脾气还作天作地的,那些条件好的男同学,却都爱往她面前凑。
张美莲非常的羡慕嫉妒恨。
但是风水轮流转,江絮长得再漂亮成绩再好又有什么用,当不上工人还不是被朱奋民给甩了?张美莲倒是一点都不觉得朱奋民这样不好,反而是觉得爷们就该这样,脑子清醒,不会被些妖艳贱货蛊惑就放弃大好的前程。
朱奋民呢,也是差不多的想法。
他是托人去江絮家里说过亲,可江絮那不是还没答应嘛,那么也就不能怪他临时变卦了。
毕竟江絮虽然长得好看,可好看又不能当饭吃,工作可不一样,不仅能当饭吃,还能传给子孙后代的。他以后可是正儿八经吃商品粮的工人了,跟江絮这种土里刨食靠工分过日子的农民,那是完全不一样了,两个人确实是不般配了。
江絮要怪也只能怪她自己,不就考个试嘛,怎么就会中暑呢,实在是太娇气了。
朱奋民理直气壮,一点不觉得自己这么做不好,反而觉得自己这是“浪子回头金不换”,及时纠正错误止损。
总之这俩人想法倒是挺一致,而且结合道听途说,都认为江絮没考上罐头厂,又失去了朱奋民这么个“优质对象”,日子肯定过得惨兮兮,不知道在家怎么以泪洗面,悲痛欲绝,蓬头垢面甚至是一蹶不振呢。
他们万万没想到,会在公社国营饭店碰见江絮。而且,眼前的江絮,完全不是他们想象中萎靡不振的样子。
她皮肤白得发光,脸色红润,眉眼明艳,气色非常好,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扎了个有些特别的侧麻花,看着松散俏皮,身上的的确良衬衣和蓝布裤也是簇新的,总之整个人捯饬得利索又精神。
甚至,似乎比之前还要漂亮了。
朱奋民怔怔地看着容光焕发的江絮,表情怅然若失。
好看确实不能当饭吃,可谁不喜欢好看呢?
而且,失去了他这么个“优质对象”,江絮看上去似乎一点也不难过?
张美莲看到朱奋民失神的样子,顿时怒上心头,在桌子底下踢了朱奋民一脚,撇撇嘴,冲江絮阴阳怪气:“江絮,你装什么不认识呢,虽说你没考上罐头厂,以后跟我们也不是一路人了,可咱们好歹还是同学呢,碰到了还是可以打个招呼的,哦,对了,我跟奋民快结婚了,到时候你来吃喜酒呀!”
江絮扬了扬眉,气定神闲地回:“怎么着,当上工人就跟我们农民不是一路人了,你这是想搞阶级分化,还是想破坏内部团结呢?还吃喜酒,谁敢去吃阶级敌人的喜酒?”
说完也不管脸色顿时一白的张美莲,直接数了钱票递给服务员,服务员瞟了眼张美莲和朱奋民,倒是笑了:“你一个小姑娘买这么多包子啊?”
江絮笑眯眯地点头:“这包子好吃,要不是钱票不够,我还想买一百个呢。”
她说的可是心里话,毕竟包子可以存在空间仓库保温保鲜,买一百个包子藏着,随吃随拿,那可别提多美了。
服务员却以为江絮是变着法子夸他们的包子,好话谁不爱听啊,再说做包子的可是她家公公,马上笑着说:“行,我给你拿油纸包起来,再给你扎个绳子,保管你怎么拿都方便。”
这年头国营饭店的服务员都是很牛的,怎么个020503牛法?看看墙上“绝不无故殴打顾客”的标语,你细品。
所以说这位服务员的态度是相当不错了。
不仅因为江絮夸包子好吃,还因为江絮长得好看说话也爽朗,服务员觉得,这小姑娘,对她脾气!
江絮拿了包子,跟服务员打个招呼,就准备走人。
张美莲站起来拦住她:“江絮,你乱说话,我什么时候搞阶级分化了,我……”
江絮瞥她一眼,点点头:“对,你没搞阶级分化,你不过是说当上了工人就跟农民不是一路人了。”
朱奋民猛地站了起来:“不是,江絮,美莲不是那个意思,她就是笨嘴拙舌的,不会说话,其实她就是想说,以后我们都去厂里上班,跟你碰到机会就少了,但咱们的同学感情是不会变的。”
听到朱奋民说她笨嘴拙舌,张美莲立马瞪了朱奋民一眼,朱奋民只当没看见。
这张美莲可真是个没脑子的。
虽说大家都知道当工人好,捧铁饭碗,吃商品粮,还有各种各样的福利和便利,可你说工人老大哥跟农民兄弟不是一路人,这可就是犯错误了。
朱奋民坚定地重申:“不管是工人还是农民,咱们都是为了祖国建设作贡献,都是一样的!”
江絮翻个白眼,淡淡地:“哦。”
懒得再搭理他们,利索地走人。
“我明明不是那个意思,她这是乱给我扣帽子,我……”张美莲愤愤地瞪着江絮走远,扭头对上朱奋民冰冷幽暗的眼神,心头一跳,后面的话就不敢再说下去了。
不过没过一会儿,她又说:“瞧她那趾高气扬的样儿,不就几个包子嘛,她哪来那么多钱票,她不是有自行车嘛,肯定是帮着别人跑腿捎带的,哼,神气什么呢!”
朱奋民没说话,之前在学校,江絮的伙食就一直挺好的,要说家里攒了钱票给她买包子,也不是没可能,毕竟,为了她上学,她家就能攒钱给她买自行车的。
不像张美莲家,闺女结婚他们连个脸盆都不愿意买。
朱奋民脸色阴沉,要不是有个工作,这个张美莲真是哪哪都配不上他。
张美莲不知道朱奋民的想法,还在那儿嘟嘟囔囔。
服务员敲敲柜台:“干嘛呢,在这儿吵吵什么呢!”
这对男女青年,两个人就买了俩白面馒头,还好意思嘲笑人家买二十个大肉包子的,也不知道脑子是不是有什么毛病。
不是说买馒头不买包子就怎么的,而是那漂亮小姑娘没招他们没惹他们的,倒是尽听见他们在那儿逼逼赖赖了,让人瞧着就不舒服。
嗯,不像什么好人。
张美莲:“……”
想回呛几句,但看看墙上的标语,不敢。
以物易物
第10章
以物易物
从国营饭店出来,江絮一手推自行车,一手拿了个包子慢慢吃了。这年代的白面没有后世那么松软,但有浓郁的麦香清甜,肉也非常香,江絮吃得挺开心。
遇到张美莲和朱奋民这两个糟心货的事都变得微不足道了。
甚至江絮都有点疑惑,上辈子她就为跟这俩货赌气,就负气嫁到了县城?现在想想,简直跟脑子进水了一样。
果然,多活一辈子,她成长了。
吃完包子,江絮骑上自行车直奔食品站。
出门前项春兰给了她五块钱和一些钱票。刚刚买包子花了一块钱、一斤粮票和半斤肉票,现在她兜里还有四块钱、一斤粮票、半斤肉票和一斤糖票。
江絮琢磨着,她空间里还有三十斤肉和三十只母鸡,哦,对了,小麦也收成了六十斤了,她可以想法子把这些东西置换出来,那么粮票和肉票都可以先攒着不用,还能少花一点钱。
这个年代攒钱太难了,作为一个兜里只有四块钱的“无业游民”,江絮缺乏开源的渠道,只能先努力节流。
食品站门口已经排起了队。
说是食品站,其实主要就是卖猪肉。江絮站在旁边看了会儿,发现跟她记忆中的情况差不多,大部分人都是半斤、一斤的买,一下子买两三斤的很少,不要票的猪下水买的人有,但不多,尤其是猪大肠、猪腰子这种很难处理的,基本没什么人买。
江絮心里有了计较,准备等排队的人少一点再过来,于是干脆转身先去隔壁的供销社。
供销社卖的东西就多了,油盐酱醋,锅碗瓢盆,日常需要的里头都有。虽说跟后世百货商场里的琳琅满目和某宝上的五花八门不能比,但也算是这个年代的“购物天堂”了。
江絮也几十年没见过供销社了,这可是时代特色以后再没有的,她兴致勃勃地在里头逛了一圈,最后才走到卖副食品的柜台。
“一斤都买奶糖?”售货员问,忍不住打量江絮两眼。奶糖贵,一般大家都是买几块奶糖,其他都买更便宜的水果硬糖。
江絮点头:“嗯,都买奶糖。”
其实她也心疼,一斤奶糖除了糖票还要一块五毛钱,她兜里一下子就只剩两块五毛钱了。但总共就一斤糖票,买水果硬糖实在不划算,奶糖虽然贵,可至少有点营养,不都说七颗奶糖一杯奶嘛。
售货员没再多话,直接称了一斤奶糖,等到江絮拿了糖转身走开,售货员忍不住感叹:“今天可真稀奇了,这一个个的怎么都长这么好?”
旁边日用品柜台的售货员凑头过来:“可不是,刚才汽车上下来那个男同志是真帅气,这姑娘也是真漂亮,说起来,这俩人还挺般配,男的俊,女的美。”
副食品柜台售货员:“你可拉倒吧,人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个人。”
日用品柜台售货员:“那也不妨碍我瞧他们俩般配呀!”
虽然走开但其实还没走多远的江絮:“……”
好歹等人走远了再聊?
还有,原来七十年代就有“嗑学家”了?
江絮无语片刻,走出了供销社大门,一抬眼,就看到马路对面人民公社门口停了一辆军用吉普,穿绿军装的高大男子正弯腰钻进驾驶室,很快车门关上,车子发动驶远。
江絮眨眨眼。
这不会就是刚刚售货员说的那位男同志吧?
匆匆一瞥,她没看清楚那人的长相,不过能看出来身材不错,高大挺拔,而且,仅仅是一个侧影,就能让人感受到属于军人特有的坚毅沉稳。
莫名的,江絮觉得这人似乎有点熟悉,但她可以确定,不管是这辈子还是上辈子,她都不认识当兵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