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节

类别:文学名著 作者:艾米 本章:第一节

    “老杨,你趁这会儿有空,把他送到格蕾丝那边去不好吗?老坐那里讲!”

    老杨正神采奕奕地向刚到美国的师弟兼老乡宇文忠介绍“我们这边”的情况呢,被老婆一声闷喝,仿佛滔滔长江水遇到了三峡大坝一样,猛地闸住,不能顺畅地往下流,只能就地向上漫,会产生什么后果,可真不好说。

    宇文忠识趣地站起身:“师兄,麻烦你送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老杨以一个拂袖而去的姿势响应:“走!我送你。”

    到了门外,两个人坐进那辆被太阳晒得像蒸笼的车里,老杨威武地说:“我是看在她怀了崽儿的分上,不然的话,今天肯定是巴掌上身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一愣,问:“谁呀?”

    “谁?你嫂子呗。”

    “哦!”宇文忠不由得暗自好笑,他和老杨是前后山的,当然知道他们那疙瘩的风俗,男人唠嗑,女人是没资格插嘴的,更不用说当着远道而来的客人支使当家的了。但他也在城市待了好些年了,更重要的是,他还有一个城市出生长大的女朋友,当然知道他们那疙瘩的风俗在城里行不通。

    老杨的老婆一看就不是他们那疙瘩的人,口音不同,气势也不同,肯定是城里的女人。平日里老杨肯定“被威风”惯了,但今天有他这个老乡兼师弟在跟前,老杨就不得不拿出一点儿架势来,免得传回村里成了笑话。但为了那个拂袖而去的动作,老杨今夜不知要赔多少罪才能下台。

    他怕老杨难堪,主动扯到别的话题上:“我这样事先没打招呼就跑过去住,人家会不会不高兴?”

    老杨大包大揽地说:“没事儿,我跟她最熟了,我带去的人,她没有不好好招待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她现在不在家。”

    “放心,今晚我就给她打电话。”

    “她家没别的人——就她一个人?”

    “一个人不好吗?她不在家,你独占一栋房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尴尬地笑了一下:“就怕她回来了我还没找到住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儿,如果你没找到住的地方,格蕾丝肯定不会赶你走的。”

    “但我怎么能跟个女的合住?”

    “我说老弟,老土了不是?你以为这是你们那边?孤男寡女还要避个嫌疑什么的?我告诉你,我们这边男女混住的多了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知道,现在国内也有男女混住的。”

    “我说的是男女合租,不是同居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本来想声明男女合租我们那边也有,但觉得没什么意义,男女合租又不是GDP,争个输赢有啥用啊?再说他现在也到“我们这边”来了,谁跟谁竞赛呢?

    他嘟哝:“只是觉得有点儿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不方便?怕她把你吃了?”

    “那倒不是。主要是怕我女朋友知道我住在一个单身女人家里——不放心。”

    老杨哈哈大笑:“还不是老婆呢,就怕成这样?”

    “也不是怕,设身处地想想,如果她跟一个单身男人合住,我也会不放心。”

    “那不同嘛。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不同?”

    “女人当然怕被人占便宜,男人怕什么?难道还怕被女人占了便宜?”老杨建议,“跟你女朋友说,如果她怕你跑了,就赶快跟过来守着。”

    “她是叫我尽快把她办过来,但是我也不太懂这些,不知道怎么弄,到时候还得向你请教。”

    “那还不简单?抓紧时间把婚结了,办探亲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但是她不愿意这么早结婚。”

    “她多大了?”

    “二十五。”

    “二十五还早?再拖几年,都灭绝师太了!”

    “她不会成灭绝师太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这么有把握?是不是长得比你嫂子还漂亮?”

    这个问题宇文忠不好回答,如果照实说,他当然认为女朋友比“嫂子”漂亮多了,但谁会傻到当面说人家的老婆不如自己的女朋友漂亮呢?他迂回曲折地回答:“灭绝师太不是女博士吗?”

    “也是,女人嘛,读那么多书干啥?读了博士都没人敢娶了。”

    “嫂子不是博士?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让她读博士?老老实实给我在家待着,生儿育女,相夫教子。你小子也挺聪明的,知道不让你女朋友读博士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我不让她读。”

    “她自己不想读?”

    “嗯,她要读也还早呢,她大专毕业。”

    老杨安慰说:“大专的女生一般都很漂亮。学什么的?”

    “旅游。”

    “学旅游的?那她不跟你结婚,你准备怎么把她办过来?”

    “她说可以过来读语言学校。”

    “呵呵,只怕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如果是为了跟你在一起,干吗不肯结婚呢?过来读语言学校,读着读着就跟个老外跑了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不相信女朋友云珠是这样的人,如果她只是想出国,结婚是最简单的方法。结婚又不是死刑,执行了就不可更改。先结婚,办出国,找到老外再离婚,那不比过来读语言学校快?

    但他不想对老杨说这些,知道越说老杨越要抹黑云珠,而他很受不了别人抹黑她。他在这个世界上活了二十多年,她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穷的女生,在他心里她就是一颗闪闪发亮的钻石——虽然他没见过真正的钻石。

    老杨出谋划策地说:“你女朋友要是不愿意跟你结婚,你就告诉她,我这儿有个富婆,家财万贯,你不愿意跟我结婚正好,人家还想包养我呢。”

    “别开玩笑了,哪里有富婆愿意包养我?”

    “格蕾丝就是个富婆。”

    两个人正八卦着,目的地就到了。老杨把车停下,吩咐一声“搬东西”,自己径直走去开大门。

    太阳好大,晒得人睁不开眼睛。外面一个人影都没有,不知道是都上班去了,还是躲在屋子里乘凉。宇文忠从后车厢里拉出两个箱子,刚提到门前,忽听老杨大喝一声:“拦住它!”

    他还没搞明白咋回事,就见一团黄褐色的东西从他脚边蹿了出去,老杨追过来,把他推在一边,直奔那黄褐色东西而去。

    他放下箱子,去看老杨在干什么,但四下一张望,没见老杨的影儿,又怕跑远了箱子被人拎走,房子被人打劫了,只好守在原地,被太阳烤得直冒汗。过了好大一阵儿,才见老杨气喘吁吁抱着个黄褐色的物件回来了,满头大汗,嘴里念叨着:“乖乖,你要是跑丢了,我可麻烦大了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定睛一看,是只大猫,无辜地躺在老杨怀里,十分温顺驯良,不像刚肇过事的样子。老杨抱着猫进了屋子,边上楼边叫:“快进来,把门关上,外面热死人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把箱子拎进屋去,关上门,发现屋子里倒十分凉爽,但他刚晒出来的满身热气一时还镇不下去。他撩起t恤擦了一把脸,想去把剩下的东西提进来,又怕把猫给放出去了,只好站那里等老杨发话。
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老杨从楼上下来,耸起肩膀,用t恤的短袖擦擦脸上的汗,解释说:“这是格蕾丝的宝贝猫儿子,要是弄丢了,我可赔不起。”

    “我刚才连门都不敢开。”

    “现在没事了,我把它关起来了。你去把东西都提进来吧,然后我带你去买点吃的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赶紧出去提东西,回来时看见老杨正用手机讲电话,满脸是谄媚的笑:“哪里是在唠嗑呢?是那猫趁机跑了出去,你不相信?不相信可以问阿忠……好,好,就回,就回,怎么说也是老乡嘛!”

    收了线,老杨招手说:“来来来,我带你上楼看一下就得回去了,你嫂子她心口不舒服。这城里的女人啊,要是怀了崽,就像当上了王母娘娘一样,不把你支使得团团转就不甘心,我下辈子坚决不娶城里女人了,尤其是爹妈当官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赶快回去吧。”

    “没事,我给你交代一下就走。喏,那间是主人房,格蕾丝住的,你别进去,女人都有洁癖,最见不得别人进她们的闺房。她每次休假出差都让我帮她照看猫,就因为我这人自觉得很,从来没进过她的房间,所以她特别信赖我。喏,这间是客房,她-猫儿子-住的。这里还有一间小卧室,你可以住几天,找到房再搬出去。记得喂猫,还要给它清理垃圾。”

    宇文忠慌了:“怎么喂?怎么清理?你得告诉我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来,我指给你看。喏,这个袋子里是猫食,这个袋子里是猫砂(垫在垃圾箱供猫拉屎的)。”

    “多久喂一次?多久清理一次?”

    “你看着办呗,吃完了,就加些食,拉脏了,就清理,简单得很。”老杨说着,从钥匙链上取下一把钥匙,交给宇文忠,就匆匆下楼去了。

    宇文忠跟了下来,看见老杨已经坐进车里,只好挥手告别。等老杨的车开走了,宇文忠回屋,关上门摸索了一番,知道怎么从里面锁住门了,便把门锁上。把自己的东西都提到楼上,宇文忠只觉头昏脑涨,这房子也太豪华了,比他见过的所有房子都豪华,且无比洁净,搞得他自惭形秽,生怕自己一举手一投足就会给这房子留下不可磨灭的污迹。

    他从旅行袋里拿出一条毛巾,推开了好几个门,终于找到了浴室。哇,真是富丽堂皇,比老杨家的气派多了。浴室里有浴缸,还有个玻璃门的小单间,像是洗淋浴用的,推开一看,果然有个莲蓬头。他拧了一下开关,有水,不过是冷的。他顾不得了,脱掉衣服,取下眼镜,走了进去。洗了一阵儿,水还是冷的,他越洗越凉,只好草草收兵。拧干毛巾擦了擦身体,一抬头,迎面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人影,白花花的,吓了他一大跳!

    宇文忠吓得不轻,以为是女主人回来了,定睛一看,才发现对面墙上有面大镜子,他赶快拿起眼镜戴上,确定了那白花花的人影不是别人,正是他自己。

    好大一面镜子!差不多占了整面墙,镜子上方是一排灯泡,总有一二十个吧,估计一开灯会亮得像灯光球场一样。他还从来没在这么大的镜子里看见过自己赤裸的模样,感觉很别扭,急忙找了干净衣服穿上,然后把自己的箱子和杂物都提到房间里的一个挂衣间里藏起来,尽量让房间显得像没人来过一样。

    如果可以,他恨不得就住在挂衣间里,因为卧室里那张豪华的大床,让他肃然起敬到担心尿床的地步。他只在电影里看到过那样的大床,是专为“007”之类的猛男与美丽的女人们在上面缠绵悱恻而设计的。他简直想不通自己那睡惯了硬邦邦单人床的身体,怎么能放在那么高雅的大床上,完全是有辱斯文。

    他走出卧室,来到“猫儿子”住的房间门前,想推开看看要不要喂食,但又怕“猫儿子”跳出来到处乱跑,如果从哪儿钻出去,那就麻烦了,遂决定先把全部门窗都检查一遍再说。

    楼上的窗子都关得严严实实,还有层层窗帘遮着,应该没问题。楼下有一个很大的玻璃门通后院,关得死死的,楼下的窗子都关好了。他终于放了心,即便那猫夺门而出,也出不了屋子,只要还在这屋子里,就有办法逮住它。

    他返身上楼,边走边打量,越看越肃然起敬,墙上挂的是他看不懂的西洋画,家具也很西洋,而且是带古风的,桌子椅子上都有些毫无实用价值的雕花纹路,而且没哪件家具的腿是直的,都是曲里拐弯的。作为乡下木匠的儿子,他那有限的木工知识告诉他:这些家具都挺贵的。因为越是华而不实的家具,越费工费时,也就越贵。

    一句话,这房子比他看到过的任何房子都好。当然,他长这么大,也没看到过多少豪华的房子,他生在乡下,长在乡下,家里只有一栋土墙屋,下雨漏雨,起风落灰。他中学到镇上住读,跟另外十多个人挤一间房;上大学到A市住读,跟另外五个人挤一间房;读硕士到B市住读,跟另外三个人挤一间房;读博士也是在B市,跟另外一个人挤一间房。按照这个速度,他应该在做博士后时才能一个人拥有一间房。但按照房价上涨的速度,他这辈子恐怕都不会拥有自己的房子。

    他到美国来还是准备跟人挤住的,但人家还不待见跟他挤呢。本来说好租老杨家的一个卧室,跟老杨家共厕所共厨房,结果到了美国,老杨突然通知他说老婆怀孕了,岳父岳母都要过来探亲,不能把房租给他了,让他先到一个朋友家暂住几天,找到去处再搬走。他就这么被推了出来,但他没想到暂住几天的地方是这么富丽堂皇。不知道住这几天得交多少钱?肯定不便宜,他得尽快找个地方搬出去。

    他把自己的电脑拿出来,想到C大的论坛上去找住房,但弄来弄去都上不了网。他想给老杨打个电话问问上网的事,又怕老杨的老婆发飙。他凭直觉感到老杨的老婆不待见他,不然不会在他到美国的第一天就把他打发出来。

    说实话,他也不敢在老杨家住。一走进老杨那虽然不算富丽堂皇但也宽敞明亮的家,一见到老杨的老婆,他就开始发憷,也不知道是怕什么,就觉得自己像个脏抹布一样,只配待在黑糊糊的灶头,主人偶尔拿出来,也是为了打扫更脏的地方,打扫完了,就该回到黑糊糊的灶头去。他到云珠家去的时候,也是这么个感觉,虽然云珠的父母对他挺客气,但他就是觉得不自在,老觉得自己像块脏抹布,摆在人家亮堂堂的餐桌上,有碍观瞻,搞得他浑身像爬满了蚂蚁一样生理性瘙痒,还是待在自己那除了乱糟糟便一无所有的学生宿舍里更舒坦。

    今天幸好格蕾丝不在家,不然他宁愿去大街上流浪也不敢住在这么豪华的房子里。

    他安慰自己:现在不能到街上去流浪了,因为我有任务——照看“猫儿子”。他走到“猫儿子”门前,屏住呼吸,做好了眼疾手快擒拿逃犯的准备,然后轻轻推开房门,只见“猫儿子”正趴在地上休息,见他推门,也不惊慌,睁着一对黄褐色的眼睛盯着他看。

    “猫儿子”的卧室不比他那间差,也有一张宽大豪华的床,床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,上面放着豪华的台灯,屋子里还有梳妆台等家具。他心宽了一点儿,连猫都能住这么好的房间,自己怎么说也应该比猫强吧?但他随即就愤愤起来,这真是两个社会两重天啊!想想老爹老娘,住的是年久失修的破房子,点灯都舍不得点大灯,更没空调,夏天热死,冬天冷死,而这只破猫居然住的是空调房间,还铺着地毯!难道自家爹娘的命还不如一只猫值钱?

    一刹那间,他几乎有了让这猫饿死的冲动,但转而一想,猫是无辜的,又不是猫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,怎么能怪猫呢?到底是谁让他父母那么贫穷的呢?他说不准。

    以前学马列的时候,还能从“剩余价值”的角度分析分析,当然只是偷偷在心里分析一下而已,因为他爹妈不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,总不能说他们的贫穷是因为资本家把他们的剩余价值给剥削走了吧?这个问题困扰了他很久,尤其是交不出学费买不起车票谈不到女朋友的时候,他就钻天觅缝地想这个问题:为什么我的父母这么贫穷?他们都是勤劳勇敢的中国人,一个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干了一辈子农活,另一个是风餐露宿走村串巷干了一辈子木工活,但到头来都穷得叮当响。这是为什么?为什么?

    他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为什么,但他从很小起就在为改变自家的贫穷而奋斗。不管是父母还是老师,都是这样教育他:好好学习,不然就会跟你爹妈一样,在乡下穷一辈子!他可不愿意一辈子待在乡下,更不愿意一辈子受穷——这是他学习的动力。就是凭着这股动力,他一路拼搏到了城市,进了大学,但不是他向往的一流大学,而是一所二流大学。

    进大学之后才得知这样一个事实:凭他的分数,如果他是A市户口,他肯定能进A市的一流大学,但因为他是乡下户口,所以只能进二流大学。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大学的校规!他差点儿气晕!气完之后还得接着读二流大学。

    本科快读完了,他才发现用人单位也不待见乡下人,他好不容易找了个工作,但不在一流城市A市,是在二流城市B市,而他的同学,凡是A市土生土长的,都在A市找到了工作。原来歧视乡下人是一流城市的风气!他又差点儿气晕。气完之后就发奋考研究生,结果连A市的二流大学也进不去了,只得进B市的大学。

    硕士快读完的时候,他才发现工作市场也不待见乡下人,几年前他靠投简历还得到了B市几个单位的回复,这次他亲自跑B市的招聘会都没人待见他。原来歧视乡下人是城里人的风气!

    这次他已经不气了,气有什么用呢?气了这么些年,什么也没改变。先苟延残喘读博士吧,于是他开始读博士,但他有种预感,等他读完博士,可能连三流城市的工作都找不到了。他读学位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工作市场缩水的速度,更赶不上全国歧视乡下人的速度。他怎么读都是个乡下人,都不能把城里当官的读成他的亲戚,也就永远进不了城里的单位。正愁着读完博士又该怎么办的时候,他偶然听说了老杨这个老乡,并且联系上了,这终于让他看到了一线曙光——出国。

    老杨说:“出国吧!你看我,跟你一样,出生乡下,没权没势,在国内哪儿都混不出人样来。现在我出了国,住洋房,开汽车,娶了漂亮老婆,还可以生一群崽儿,比县长过得还滋润,等我毕业找了工作,拿了绿卡,就把我乡下的爹妈接出来享福。”

    这个前景太有诱惑力了!尤其是最后那句。

    他这些年一直没动过出国的念头,主要是不愿抛下爹娘。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,他不奉养父母谁奉养?但他越来越发现如果在国内发展,他这一辈子都甭想奉养父母,拿什么奉养?像他这种情况,靠工资连老婆都讨不起,更别谈奉养父母了。但他刚从思想上想通了奉养父母的问题,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——他有了女朋友。

    好在云珠很支持他出国,可以说比他自己还支持:“去吧,去吧,国内现在这么讲出身讲关系,你在这里混不出名堂来的。还是去美国打拼吧,我听说你这样的人在美国最吃香。”

    他有点儿羞涩地说:“可是我舍不得你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就尽快把我办出去。”

    “怎么办?”

    “帮我找个语言学校。”

    “我走了,你会不会把我忘了?”

    “我就怕你把我忘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忘了你?”

    “我怎么会忘了你?”

    他临走前的那段时间,云珠不时找个理由诓过爹妈,到他的寝室来过夜。他的室友回家了,寝室就是他和云珠的天下。两个人挤在他的单人床上,疯狂地做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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