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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:科幻灵异 作者:初可 本章:分卷阅读101

    的当天,我作为亲生儿子,在仪式最后要跪在墓前磕三个头。

    我跪下磕头,金哥在一边陪同、帮忙。

    我磕完三个头,趴伏在地面,没能再爬起来。

    气球的气终于漏尽。

    我当天住院。

    我的身体便是那时开始变差的,我的心脏病,算是大病,可原本也没有真正的生命危险,动个手术,好好养着,会勉强和正常人一样。但那两三年间,我是自己不想活,用金哥的话说,没有任何生存欲望。也是那段时间,我焦躁至抑郁,吃药不管用,心理医生也帮不了我。

    我是真真正正地不太想活。

    情绪不稳,治疗上头也不配合,所有治疗效果全部大打折扣,身体越变越差。我还记得我第一次从病床上醒来的时候,是一个昏昏沉沉的傍晚,病房里没有人。我睁开眼,其实我可以动一动,但我觉得好累,我一点也不想动,我连转动眼珠子的劲都没有。

    金哥从外进来,见我醒了,高兴走到床边,低头同我说话。

    具体说了些什么,我半点没听明白。我虚晃着眼睛看他,问他:“今天几号?”

    “二十九号啊。”

    二十九号啊,三十号是楚珩的毕业典礼。

    金哥被我问得很纳闷,见我问完继续发呆,便也继续和我说我的病情。他在当地有朋友,说是朋友,其实都是他的小弟。在医院也能找到熟人,我只是一个退学的学生,什么也没有。我和金哥当时都有点存款,却根本未到能随意花的地步。金哥的意思是,他好歹上过几年班,交过医保。用他医保卡上的钱帮我治病,好歹能省下不少钱。

    当年医保系统尚有些许漏洞,又在小地方,还能操作一番。金哥说,虽然我家房子卖了,好大一笔钱,但将来还有几十年,留着总比花完好。我先花他医保的钱,回头还他就是。

    我眨眼睛表示认同,连“谢谢”都说不出口,金哥对我是有大恩的。

    金哥是个脚踏实地的实在人,他不会太在意什么情情爱爱、风花雪月,他紧接着便问我将来的规划。他准备带小弟开个保安公司先试试水,问我的打算,是不是要开个书店。

    我没有打算,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。

    金哥嘀嘀咕咕说了一通,我始终没有反应,他一个人就能独自说很久。说着说着,我的手机响了。听到我自己的手机铃声,我都懵了,我记得我已关机很久。金哥“哦”了声说:“昨天我要给我兄弟打电话,手机没电了,用了你的手机,忘记关了。”

    我眨了眨眼睛,示意我知道了。

    手机铃声一直在响,金哥拿过我的手机,看了眼,问我:“上海的电话,接吗?”

    我闭上眼睛,不想接。

    他没看明白,已经帮我接通,那端沉默片刻,响起一道熟悉的声音:“安思风。”

    是楚珩的妈妈。

    金哥立刻噤声,不敢说话。

    我紧闭眼睛,更是不敢再睁眼。楚珩的妈妈叫我名字,我无反应,她再沉默。又是片刻,她问我:“给了你两千万,我们一人一千万,收到了吧?”

    收到了。

    “花了?”她问。

    都花了,收到的当天就全部匿名捐款出去。与此同时,立即注销掉了那张卡,注销掉了我的每一张卡,我连剩余的存款都暂时放在金哥那里。

    “你一个小孩子,怎么心这么狠啊?”她问我。

    我抿了抿嘴,缓缓睁眼,金哥捂着自己的嘴巴,瞪大眼睛看我。

    “你妈妈,还好吗?”她再问。

    我始终不说话,他妈妈渐渐也不说了。

    过了会儿,她轻声叹气:“明天是他的毕业典礼,你知道的。”

    我咬住嘴唇。

    “他好几夜没睡了,脸上的伤也不肯让人看一眼,不肯让人碰。”她不解低喃,“小孩子的心啊,是真的狠。”

    “你明天来不——”我立即伸出手,抢过我的手机,挂断电话,迅速再关机,没让他妈妈把话说下去。

    不能再听了。

    我把手机递给金哥:“帮我砸了。”

    金哥的眉头拧成川字,随后道:“安思风,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劲啊?她妈妈那语气,不像你跟我说的那样恶毒啊。”

    “别问了。”我叫他大名,“李鑫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有什么办法让我这个人彻底消失吗。”

    他以为我想死,吓道:“你乱说什么呢!”

    “我想要任何人都找不到我。”

    金哥混江湖,小弟一堆,在这样的小城市简直是如鱼得水。他想了想,还真帮我想出了不少法子。

    没有人知道、想到我会来到这样的城市,楚珩也不知道,如果不是妈妈说起,我完全不知我还有这样一个老家。金哥在上海没有太知心的朋友,他离开上海,也未尝不是和过去的生活,以及他那个前头牌告别,他也谁都没告诉。

    再经由我这番请求,他更不会告诉任何人。

    李鑫的名字这样大众化,谁能找到他?

    至于我,我不打算再用我的身份证做任何事。就连住院,也托各种漏洞的福,用了金哥的医保卡,甚至是身份证。

    手机后来被金哥当着我的面给砸了,他这一点特别好,我羡慕他的干脆。他也曾为了前头牌失魂落魄,但当他决定离开时,决绝得不拖泥带水。砸手机似是一个分水岭,那天起,我正式开始了我三年之久的浑浑噩噩生活。

    好在还有金哥帮衬我。

    他开了个保安公司,混得很是风生水起。后来,他又陆陆续续开了些厂子,鞋机制造之类的,他也绝不往上海伸一下手,安安稳稳地窝在小地方赚大钱。

    至于我,我浑噩的三年里,金哥看不得我这样,非说好歹要开个店。

    他特别想帮我开个窗明几净的书店,我没答应。我开什么书店?卖什么书?我读了这么多年的书,书也没让我的世界变明朗。要这么多知识有什么用?我整个人,都是阴郁的,浸透了墨水一般。

    金哥抓抓脑袋,无奈道:“好吧,那你说,你开个什么?总得开个!你说你和我,咱们都没家人了,也算是兄弟两个,总要互相帮衬。我不能看你这样啊,你开个店,我找小弟帮你看店,好歹赚点钱不是?”

    我那时已经出院,住在金哥用我存款帮我买的一间房子里。

    我陷在被窝里,看向窗外阴天,再看金哥,突然阴森森笑道:“我要开个鸭店。”

    金哥“噗”地一声喷出在喝的可乐。他打量我,见我神情不似作假,认输:“好吧好吧,好歹也是个营生不是。”

    就这样,开起了我的那家店。

    像是对自己的恶作剧,也是对自己的嘲笑。我曾经待过的那家会所叫月宫,我的这家叫作太阳宫。金哥性格爽朗,听说这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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